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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243 證券簡稱:青海華鼎 公告編號:臨2021-024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青海華鼎”)第七屆董事會于2021年6月23日向公司全體董事發(fā)出召開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的通知。會議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10時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于世光先生主持,應到董事9人,實到9人。公司全體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一致通過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收購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70%股權的議案》
基于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銳豐文化”)所處的文化創(chuàng)意設計領域具有良好的發(fā)展前景,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以及為未來業(yè)績提供新的增長點。同意公司在銳豐文化100%股權評估值為人民幣39,948.73萬元(評估基準日2021年2月28日)的基礎上,與廣州市銳豐音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銳豐科技”)簽署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公司擬以現(xiàn)金方式收購銳豐科技持有銳豐文化70%的股權,收購70%股權對應的價格為人民幣27,964.111萬元。并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同時授權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詳細內容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披露的《青海華鼎關于收購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70%股權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025)。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fā)表了獨立意見:《青海華鼎獨立董事關于收購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70%股權發(fā)表的獨立意見》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豁免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履行股東授權委托承諾事項的議案〉》
根據(jù)《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4號一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lián)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之規(guī)定,同意提請股東大會審議豁免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權青海重型機床有限責任公司行使及限售期滿后將不采取協(xié)議轉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其在發(fā)行中所取得的股份(除征得青海重型的書面同意之外)的承諾事項。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定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10時在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議案為:
展開全文
議案一、《關于收購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70%股權的議案》
議案二、《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豁免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履行股東授權委托承諾事項的議案〉》
詳細通知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披露的《青海華鼎關于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臨2021-026)
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 票。
特此公告。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證券代碼:600243 證券簡稱:青海華鼎 公告編號:臨2021-026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1年第一次
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1年7月20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tǒng):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tǒng)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xiàn)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xiàn)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1年7月20日 10點 00分
召開地點: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青海省西寧市七一路318號)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tǒng)、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tǒng):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tǒng)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1年7月20日
至2021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tǒng),通過交易系統(tǒng)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lián)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yè)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yè)務、約定購回業(yè)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適用。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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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已于2021年6月29日召開的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7月2日披露于《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上述議案的具體內容公司將另行刊登股東大會會議資料,本次股東大會會議資料將不遲于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
2、 特別決議議案:無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2
4、 涉及關聯(lián)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2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lián)股東名稱: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5、 涉及優(yōu)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tǒng)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tǒng)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lián)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lián)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lián)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tǒng)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yōu)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xiàn)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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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時間: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9:00一16:30
2.登記地址: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寧市七一路318號)會議室
3.登記手續(xù):
(1)個人股東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持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人股東帳戶卡。
(2)法人股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股東帳戶卡;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書面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和股東帳戶卡進行登記。
(3)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信函到達郵戳或傳真到達時間應不遲于2021年7月19日17時。
六、 其他事項
1、與會股東的交通、食宿費自理。
2、會議聯(lián)系人: 李祥軍 聯(lián)系電話:0971-7111159 聯(lián)系傳真:0971-7111669
特此公告。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7月2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0日召開的貴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shù):
委托人持優(yōu)先股數(shù):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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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00243 證券簡稱:青海華鼎 公告編號:臨2021-027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2021年6月29日,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青海華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豁免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下稱:“上海圣雍”)履行股東授權委托承諾事項的議案〉》,提請股東大會審議豁免上海圣雍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授權青海重型機床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青海重型”)行使等承諾事項。
● 2021年6月29日,深圳創(chuàng)東方富達投資企業(yè)(有限合伙)(下稱:“創(chuàng)東方富達”)與于世光簽訂了《附條件生效的股東授權委托協(xié)議》,自豁免上海圣雍履行股東授權承諾事項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時起即刻將其持有青海華鼎3700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不設限制地及無償?shù)厝渴谟栌谑拦庑惺埂?/p>
● 本次權益變動屬于公司各股東間授權變動所致,不觸及要約收購。
●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使公司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于世光直接持有青海華鼎584.40萬股(占青海華鼎總股本的1.33%);于世光與夫人朱砂通過青海重型和青海溢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青海華鼎股份 1801.92 萬股(占青海華鼎總股本的4.11%),同時通過青海重型受股東青海機電國有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圣雍表決權委托可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為12.246%。于世光和夫人朱砂實際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合計為 17.68%。
(一)上海圣雍撤回股東委托情況:
1、上海圣雍參與認購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的股份時,于2014年6月30日與青海重型簽署了《授權委托書》,同意將其在本次發(fā)行中認購的青海華鼎3700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不可撤銷地、不設限制地及無償?shù)厝渴谟枨嗪V匦托惺?;?014年6月30日向青海華鼎出具承諾函,承諾將其在本次發(fā)行中所取得股份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不可撤銷地、不設限制地及無償?shù)厝渴谟枨嗪V匦托惺梗煌瑫r,限售期滿后上海圣雍將不采取協(xié)議轉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其在本次發(fā)行中所取得的股份(除征得青海重型的書面同意之外)。
2、上海圣雍函告:上海圣雍參與了青海華鼎2014年度股票非公開發(fā)行,并同意將在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中所得股份對應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予青海華鼎,以保證青海華鼎第一大股東身份的穩(wěn)定性。因青海重型向廣州聯(lián)順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轉讓其所持有的青海華鼎52,000,000股股票,導致青海重型持股數(shù)量減少至19,200股,占股比例從11.85%下降至0.0044%,不再是青海華鼎第一大股東,情勢已然發(fā)生變更,特致函撤回之前授予青海重型的關于上海圣雍所持青海華鼎8.15%股份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的授權。
針對以上情況,上海圣雍以上相關承諾已無法履行,青海重型表示支持,根據(jù)《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4號一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lián)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的相關規(guī)定,青海重型提案《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豁免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履行股東授權委托承諾事項的議案〉》于青海華鼎董事會。于2021年6月29日召開的青海華鼎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豁免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履行股東授權委托承諾事項的議案〉》,提請股東大會審議豁免上海圣雍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權青海重型行使及限售期滿后將不采取協(xié)議轉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其在發(fā)行中所取得的股份(除征得青海重型的書面同意之外)的承諾事項。
(二)創(chuàng)東方富達附條件生效的股東授權委托情況
2021年6月29日,創(chuàng)東方富達與于世光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股東授權委托協(xié)議》,協(xié)議內容如下:
基于上海圣雍撤銷股東委托情況,為穩(wěn)定青海華鼎實際控制人地位,支持青海華鼎健康發(fā)展,創(chuàng)東方富達和于世光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1)創(chuàng)東方富達同意自豁免上海圣雍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權青海重型行使承諾事項獲得青海華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時起即刻將其持有青海華鼎3700萬股股份(包括3700萬股股份因配股、送股、轉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不設限制地及無償?shù)厝渴谟栌谑拦庑惺埂?chuàng)東方富達確認于世光可隨其意愿自由行使該等股東權利。
2)本協(xié)議有效期: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二年或至創(chuàng)東方富達不再持有青海華鼎股份之日止。
3)本協(xié)議經創(chuàng)東方富達簽字蓋章、于世光簽字并自豁免上海圣雍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權青海重型行使承諾事項獲得青海華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時起即刻生效。
截止目前,創(chuàng)東方富達與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lián)關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動人關系。
(三)若上述事項成功實施,本次權益變動后,于世光直接持股及受股東創(chuàng)東方富達表決權委托合計可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為9.76%;于世光與夫人朱砂通過青海重型和青海溢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青海華鼎股份 1801.92 萬股(占青海華鼎總股本的4.11%),同時通過青海重型受股東青海機電國有控股有限公司表決權委托可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為4.10%。于世光和夫人朱砂實際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合計為 17.97%。
信息披露人本次權益變動前后變動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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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權益變動之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青海重型機床有限責任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630000710484505T
注冊資本:20262.35萬元
法定代表人:于世光
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25日
注冊地址:西寧市大通縣體育路1號
經營范圍:金屬切削機床制造、安裝;機床、機械設備修理、加工;備品備件生產;機電產品設備及配件批發(fā)、零售;金屬工具制造、加工;房屋及場地租賃。(以上經營范圍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控制關系結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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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稱:深圳市創(chuàng)東方富達投資企業(yè)(有限合伙)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廈西座1209室(入駐深圳市創(chuàng)東方投資有限公司)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深圳市創(chuàng)東方投資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050494336C
企業(yè)性質:有限合伙企業(yè)
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是:投資興辦實業(yè)(具體項目另行申報)、投資管理、投資咨詢、股權投資(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
合伙期限:自2012年7月6日至2024年07月06日
3、姓名:于世光
性別:男
國籍:中國
住址:廣州市番禺區(qū)
身份證號碼:440126195703******
4、公司名稱: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注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zhèn)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42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fā)展區(qū))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孫吉泰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2300878737511
企業(yè)性質:有限合伙企業(yè)
經營范圍:創(chuàng)業(yè)投資,實業(yè)投資,資產管理,投資管理?!疽婪毥浥鷾实捻椖?,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合伙期限:自2014年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2日
三、所涉及后續(xù)事項
1、本次權益變動的生效條件為自豁免上海圣雍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權青海重型行使承諾事項獲得青海華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時起即刻生效。
2、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就本次權益變動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
特此公告。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青海華鼎
股票代碼:600243
信息披露義務人: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注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zhèn)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42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fā)展區(qū))
通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zhèn)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42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fā)展區(qū))
股份變動性質:股東權益增加
簽署日期: 2021年6月29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一權益變動報告書》、《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一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guī)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jù)《公司法》、《證券法》、《收購管理辦法》、《準則第15號》的規(guī)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四、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本次權益變動已得到信息披露義務人內部必要的授權和批準。
六、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jù)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jié)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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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注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zhèn)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42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fā)展區(qū))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孫吉泰
注冊資本:200,000,000元
公司類型:有限合伙企業(yè)
經營范圍:創(chuàng)業(yè)投資,實業(yè)投資,資產管理,投資管理。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2300878737511
成立時間:2014年 1 月 23 日
營業(yè)期限:201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2日
通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zhèn)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42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fā)展區(qū))
聯(lián)系人:孫吉泰
聯(lián)系電話:1330*******
二、董事及主要負責人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主要負責人情況如下表(注:有限合伙企業(yè)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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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的簡要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股份。
第三節(jié) 權益變動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的原因系青海重型機床向廣州聯(lián)順轉讓所持有的青海華鼎52,000,000股股票,導致持股數(shù)量減少至19,200股,占股比例從11.85%下降至0.0044%,不再是青海華鼎第一大股東。前述情況構成情勢變更,與當初信息披露義務人授予青海重型機床表決權委托的客觀情況已發(fā)生變化,故信息披露義務人有權撤回對青海重型機床關于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青海華鼎8.15%股份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的授權,據(jù)此亦不再是青海重型機床的一致行動人。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的持股計劃
截止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完成本次權益變動后將繼續(xù)持有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5,744,500股,持股比例8.15%,并享有對應全部股東權利。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內有減少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的計劃。若發(fā)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jié) 權益變動方式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基本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青海華鼎股票35,744,500股,持股比例8.15%。因青海華鼎2014年度股票非公開發(fā)行時,為維護青海重型機床第一大股東身份的穩(wěn)定性,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在2014年度股票非公開發(fā)行中所得股份對應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予青海重型機床,并因此成為青海重型機床一致行動人。2020年8月26日,青海重型機床未經告知將所持青海華鼎52,000,000股股票轉讓給廣州聯(lián)順,導致其持股數(shù)量減少至19,200股,占股比例從11.85%下降至0.0044%,不再是青海華鼎第一大股東。
鑒于青海重型機床不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與當初信息披露義務人授予青海重型機床表決權委托的客觀情況已發(fā)生變化,情勢存在重大變更,故信息披露義務人有權撤回對青海重型機床關于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青海華鼎8.15%股份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的授權。
自信息披露義務人通知青海重型機床本次權益變動之日起,青海重型機床無權再就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股份行使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
二、本次權益變動涉及標的股份權利限制等事項的說明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的青海華鼎股份存在部分質押、不存在司法凍結等其他權利限制。
第五節(jié)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次權益變動之日前6個月內沒有買賣青海華鼎股份的情況。
第六節(jié)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自身已按有關規(guī)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根據(jù)法律適用以及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節(jié) 備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三、致青海重型機床及青海華鼎通知函及通知送達證明;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的本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孫吉泰
簽署日期:2021年6月29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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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義務人: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孫吉泰
簽署日期:2021年6月29日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青海華鼎
股票代碼:600243
信息披露義務人:于世光
住所:廣州市番禺區(qū)*****
權益變動性質:增加、豁免股東承諾事項、表決權委托
簽署日期: 2021年6月29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一權益變動報告書》、《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一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編寫本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guī)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jù)《公司法》、《證券法》、《收購管理辦法》及《準則第15號》的規(guī)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四、截止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其在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五、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jù)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節(jié) 釋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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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名稱:于世光
性別:男
國籍:中國
住址:廣州市番禺區(qū)****
身份證號碼:440126195703******
是否取得其他國家或者地區(qū)的居留權:否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持有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的情況。
第三節(jié) 權益變動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是由于創(chuàng)東方富達與于世光簽訂了《附條件生效的股東權利委托協(xié)議》,目的是為了穩(wěn)定青海華鼎實際控制人地位,支持青海華鼎健康發(fā)展。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的持股計劃
截止本報告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尚無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若未來發(fā)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四節(jié) 權益變動方式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基本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于世光直接持有青海華鼎584.4039萬股(占青海華鼎總股本的1.33%);于世光與夫人朱砂通過青海重型和青海溢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青海華鼎股份 1801.92 萬股(占青海華鼎總股本的4.11%),同時通過青海重型受股東青海機電國有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圣雍創(chuàng)業(yè)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表決權委托可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為12.246%。于世光和夫人朱砂實際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合計為 17.68%。
2021年6月29日,創(chuàng)東方富達與于世光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股東授權委托協(xié)議》,協(xié)議內容如下:
鑒于:
1、上海圣雍參與認購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的股份時,于2014年6月30日與青海重型簽署了《授權委托書》,同意將其在本次發(fā)行中認購的青海華鼎3700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不可撤銷地、不設限制地及無償?shù)厝渴谟枨嗪V匦托惺?;?014年6月30日向青海華鼎出具承諾函,承諾將其在本次發(fā)行中所取得股份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不可撤銷地、不設限制地及無償?shù)厝渴谟枨嗪V匦托惺梗煌瑫r,限售期滿后上海圣雍將不采取協(xié)議轉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其在本次發(fā)行中所取得的股份(除征得青海重型的書面同意之外)。
2、上海圣雍發(fā)《通知函》予青海重型,撤回之前授予青海重型的關于上海圣雍所持青海華鼎股票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股東權利的授權。根據(jù)《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4號一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lián)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之規(guī)定,豁免上海圣雍履行股東授權承諾事項尚需提請青海華鼎股東大會審議。
基于上述,為穩(wěn)定青海華鼎實際控制人地位,支持青海華鼎健康發(fā)展,創(chuàng)東方富達和于世光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創(chuàng)東方富達同意自豁免上海圣雍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權青海重型行使承諾事項獲得青海華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時起即刻將其持有青海華鼎3700萬股股份(包括3700萬股股份因配股、送股、轉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不設限制地及無償?shù)厝渴谟栌谑拦庑惺埂?chuàng)東方富達確認于世光可隨其意愿自由行使該等股東權利。
二、本協(xié)議有效期: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二年或至創(chuàng)東方富達不再持有青海華鼎股份之日止。
三、本協(xié)議經創(chuàng)東方富達簽字蓋章、于世光簽字并自豁免上海圣雍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權青海重型行使承諾事項獲得青海華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時起即刻生效。
若上述事項成功實施,本次權益變動后,于世光直接持股及受股東創(chuàng)東方富達表決權委托合計可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為9.76%;于世光與夫人朱砂通過青海重型和青海溢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青海華鼎股份 1801.92 萬股(占青海華鼎總股本的4.11%),同時通過青海重型受股東青海機電國有控股有限公司表決權委托可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為4.10%。于世光和夫人朱砂實際支配青海華鼎股份表決權的比例合計為 17.97%。
二、本次權益變動涉及標的股份權利限制等事項的說明
截止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實際支配的青海華鼎股份除質押情況外,不存在司法凍結等其他權利限制。
第五節(jié)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本次權益變動之日前6個月內沒有買賣青海華鼎股份的情況。
第六節(jié) 其他重大事項
本次權益變動的生效條件為自豁免上海圣雍履行將其在青海華鼎2014年度非公開發(fā)行股票時認購的青海華鼎3574.45萬股股份所享有的除收益權、處置權之外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提案權、董事監(jiān)事提名權、股東大會表決權等)授權青海重型行使承諾事項獲得青海華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時起即刻生效。公司將持續(xù)關注上述權益變動事宜的進展情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根據(jù)法律適用以及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節(jié) 備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身份證;
二、附條件生效的股東授權委托協(xié)議;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的本報告書。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于世光
簽署日期:2021年6月29日
附表: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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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義務人:于世光
簽署日期:2021年6月29日
證券代碼:600243 證券簡稱:青海華鼎 公告編號:臨2021-025
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購
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70%
股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在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銳豐文化”)100%股權評估值為人民幣39,948.73萬元(評估基準日2021年2月28日)的基礎上,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海華鼎”或“公司”)與廣州市銳豐音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銳豐科技”)簽署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公司以現(xiàn)金方式收購銳豐科技持有銳豐文化70%的股權,收購70%股權對應的價格為27,964.111萬元人民幣。
●本次交易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交易實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本次交易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jù)《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尚需提請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一、交易概述
青海華鼎與銳豐科技于2021年6月1日簽署了《股權收購意向書》,公司擬收購銳豐文化不低于60%股權?;阡J豐文化所處的文化創(chuàng)意設計領域具有良好的發(fā)展前景,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以及為未來業(yè)績提供新的增長點。公司在銳豐文化100%股權評估值為人民幣39,948.73萬元(評估基準日2021年2月28日)的基礎上,公司與銳豐科技簽署了《股權轉讓協(xié)議》,公司以現(xiàn)金方式收購銳豐科技持有銳豐文化70%的股權,收購70%股權對應的價格為27,964.111萬元人民幣。
本次擬收購銳豐文化70%的股權不構成關聯(lián)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青海華鼎關于收購銳豐文化70%的股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了《青海華鼎獨立董事關于收購銳豐文化70%的股權發(fā)表的獨立意見》。根據(jù)《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尚需提請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手方銳豐科技介紹
1、企業(yè)名稱:廣州市銳豐音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04月23日
3、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01728234811J
4、法定代表人:王銳祥
5、注冊資本:9000萬元
6、住所:廣州市番禺區(qū)石樓鎮(zhèn)市蓮路石樓路段10號
7、經營范圍:音響設備制造;電子元件及組件制造;照明燈具制造;影視錄放設備制造;電子、通信與自動控制技術研究、開發(fā);工程和技術基礎科學研究服務;通信技術研究開發(fā)、技術服務;新材料技術開發(fā)服務;網絡技術的研究、開發(fā);電子產品設計服務;電子產品批發(fā);燈具、裝飾物品批發(fā);工程施工總承包;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服務;照明燈光設計服務;電子設備工程安裝服務;智能化安裝工程服務;燈光設備租賃;舞臺燈光、音響設備安裝服務;通用設備修理;技術進出口;專用設備修理;貨物進出口(專營??厣唐烦猓徊邉潉?chuàng)意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廣告業(yè);房屋租賃;場地租賃(不含倉儲);產品認證(具體業(yè)務范圍以認證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書為準);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商品信息咨詢服務;物業(yè)管理;文藝創(chuàng)作服務;大型活動組織策劃服務(大型活動指晚會、運動會、慶典、藝術和模特大賽、藝術節(jié)、電影節(jié)及公益演出、展覽等,需專項審批的活動應在取得審批后方可經營);互聯(lián)網商品銷售(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銳豐科技與公司不存在產權、業(yè)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其他關系。
9、財務狀況: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經審計),銳豐科技資產總額97,054.31萬元,負債總額50,328.56萬元,資產凈額46,725.75萬元, 2020年營業(yè)收入為54,057.14萬元,凈利潤為2,270.5萬元。
10、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及信息披露情況:2015年9月16日,銳豐科技完成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證券代碼833548。2021年1月15日,因調整發(fā)展規(guī)劃,銳豐科技向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報送了終止掛牌的申請材料。2021年5月24日,全國股轉公司出具了《關于同意廣州市銳豐音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的函》(股轉系統(tǒng)函[2021]1274號),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銳豐科技股票自2021年5月27日起終止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期間,銳豐科技遵照全國股轉公司信息披露相關規(guī)定及批準,對歷年年度報告、審計報告、關聯(lián)交易等信息進行了公開披露。
三、標的公司銳豐文化基本情況
1、企業(yè)名稱: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30日
3、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13618713950E
4、法定代表人:陳偉濤
5、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6、注冊資本:8,000萬元
7、住所:廣州市番禺區(qū)石樓鎮(zhèn)市蓮路石樓路段10號(廠房一)四樓
8、經營范圍:日用家電設備零售;文化藝術咨詢服務;群眾參與的文藝類演出、比賽等公益性文化活動的策劃;燈光設備租賃;舞臺燈光、音響設備安裝服務;體育賽事運營(涉及許可項目的,需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體育運動咨詢服務;體育項目投資與管理;大型活動組織策劃服務(大型活動指晚會、運動會、慶典、藝術和模特大賽、藝術節(jié)、電影節(jié)及公益演出、展覽等,需專項審批的活動應在取得審批后方可經營);廣告業(yè);文藝創(chuàng)作服務;音頻和視頻設備租賃;家用視聽設備零售;運動場館服務(游泳館除外);社區(qū)、街心公園、公園等運動場所的管理服務;物業(yè)管理;場地租賃(不含倉儲);體育設備、器材出租;藝(美)術創(chuàng)作服務;舞臺安裝、搭建服務;照明燈光設計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策劃創(chuàng)意服務;家用電器批發(fā);貨物進出口(專營??厣唐烦猓谎莩鼋浖o代理服務;營業(yè)性文藝表演
9、財務狀況:(近一年近一期):
銳豐文化資產、負債和財務狀況簡表(合并)(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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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2月28日的審計情況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信會師報字[2021]第ZC50059號)。
10、主要業(yè)務情況:銳豐文化業(yè)務范圍涵蓋文化、體育、旅游項目策劃運營及融合發(fā)展:文體旅IP打造及全系統(tǒng)運營、城市整體規(guī)劃及品牌傳播、大型活動開閉幕式文體展演及典禮儀式、主題文化演出及各類舞臺精品、市場化高規(guī)格原創(chuàng)秀演創(chuàng)制、城市美學設計及生活空間藝術亮化、各類文體場館運營及資源管理等,致力打造文體旅中國IP,放大文體旅復合效能,推進業(yè)態(tài)全面更新升級。銳豐文化業(yè)務遍布全國,以及法國里昂、印尼雅加達、新加坡、阿聯(lián)酋迪拜、韓國平昌等全球各國重要城市。通過各類世界級、國家級、省部級活動的成功舉辦,贏得各政府部委及業(yè)內外專家的高度認可和廣泛贊譽。
銳豐文化主辦、承辦、參與的國內外文化、體育等大型項目有: 2010廣州亞運會開閉幕式、2014北京APEC歡迎儀式、2014南京青奧會開閉幕式、2018雅加達亞運會、2018 韓國平昌冬奧會中國8分鐘文藝表演、2019/2020FINA冠軍游泳系列賽(廣州站/深圳站)、2021第31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開幕式、2021第六屆亞洲沙灘運動會開閉幕式、2011-2021廣州國際燈光節(jié)、2018法國里昂燈光節(jié)、2018-2020“廣州過年 花城看花”創(chuàng)意迎春花市、2015/2018 廣東省第十四/十五屆運動會開閉幕式、2022廣東省第十六屆運動會開閉幕式、2018江西省第十五屆運動會開閉幕式、3D實景光影秀《夢田·沙灣》、2016-2018 BONBON LAND 都江堰西部音樂節(jié)、2016-2017 BONBON LAND 鼎湖山音樂節(jié)、2018-2020粵港澳大灣區(qū)(肇慶)光影藝術節(jié)、2017-2018 中國·韓城“一帶一路”國際燈光藝術節(jié)、2017-2020廣東跨年嘉年華、2017“鳥巢震撼”燈光交響視聽秀等。
11、主要經營模式
(1)采購模式:銳豐文化采購內容主要包括演藝設備等商品采購和創(chuàng)意設計外包、專業(yè)制作外包等業(yè)務外包。對于大型活動承制中導演等核心專業(yè)人才,銳豐文化多數(shù)采取按項目簽約的方式,也有部分專業(yè)人才入職了銳豐文化。
(2)生產服務模式
1)大型文化演藝活動
銳豐文化大型文化演藝活動創(chuàng)意、設計及制作服務主要覆蓋大型文化慶典活動或紀念活動、大型體育賽事開閉幕式、大型演出、電視文藝晚會、企業(yè)品牌文化活動等,并根據(jù)客戶需求提供總制作服務或燈光、視覺、音樂、演出創(chuàng)意、設計及制作服務。
對于總制作服務,銳豐文化承接業(yè)務后組建主創(chuàng)團隊,主創(chuàng)團隊包括導演、總制作人、文學總撰稿、舞美設計師、燈光設計師、音樂總監(jiān)等,由銳豐文化創(chuàng)意設計人員與外部專業(yè)人員共同組成。主創(chuàng)團隊根據(jù)項目背景和客戶訴求進行燈光、視覺、音樂、演出創(chuàng)意設計,銳豐文化根據(jù)燈光、視覺、音樂、演出創(chuàng)意需求向專業(yè)演藝設備供應商租賃或采購燈光設備、投影機、音響等演藝設備,委托專業(yè)演藝技術服務供應商提供舞美裝置、舞臺機械、音響、特效、水景等設計及制作服務,并聘請演職人員等。在服務過程中,銳豐文化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舞臺各工種,負責把控節(jié)目質量、彩排合成以及舞美、燈光、音響、特效、演出等整體效果,從而在統(tǒng)一的藝術構思中充分調動主創(chuàng)團隊的藝術創(chuàng)作靈感,綜合運用豐富的藝術表現(xiàn)手法和先進的文化科技,將創(chuàng)意設計轉化為現(xiàn)實的藝術效果,最終形成演出作品。
2)文旅夜游設計及制作服務
銳豐文化藝術亮化文旅夜游創(chuàng)意、設計及制作服務主要為實景旅游演出、主題公園旅游演出、劇場表演旅游演出等文化旅游演藝活動提供概念策劃、藝術創(chuàng)意設計及制作服務。
3)體育賽事、場館總體運營
對于體育賽事運營服務,銳豐文化擁有成熟的體育賽事運營服務經驗,先后完成多項國家級體育賽事運營及體育展示工作,2019年全國職工運動會、2019-2020年FINA國際冠軍游泳系列賽、首屆中國游泳爭霸賽、CBA籃球賽事等。通過銳豐文化的優(yōu)勢和當今賽事的創(chuàng)新辦賽的需求相結合,創(chuàng)造出全新的體育賽事展示形式。
對于城市文體中心運營服務,銳豐文化為城市大型文體中心提供標準化、專業(yè)化的運營服務,現(xiàn)已形成一套成熟的服務體系。服務內容包括搭建活動現(xiàn)場、工程設備維護、環(huán)境衛(wèi)生把控、定制服務方案等。目前,銳豐文化已經獲得肇慶新區(qū)體育中心21年的場館運營權,以及成都露天音樂公園簽訂10年運營權。
(3)銷售模式
銳豐文化的項目一般通過招投標和業(yè)主直接委托兩種方式承接。銳豐文化通過主動跟蹤項目進程、招投標公示信息、客戶主動咨詢、媒體公告、投標邀請等多種渠道獲取項目信息。若項目涉及招投標或政府采購,銳豐文化相關部門制作投標文件,并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投標文件。項目中標或委托后,銳豐文化與客戶進行商務談判并簽訂合同。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銳豐文化與公司不存在產權、業(yè)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其他關系。
2、權屬狀況說明
本次交易股權產權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不存在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和妨礙權屬轉移的其他情況。
四、交易標的評估情況
本次交易標的由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評估資格的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報告的摘要內容如下:
(1)評估對象: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與評估對象相對應的評估范圍為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申報的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的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于評估基準日的全部資產以及相關負債,包括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等資產及相應負債。
(2)價值類型:市場價值。
(3)評估基準日:2021年2月28日。
(4)評估方法:資產基礎法、收益法。
(5)評估結論:1、采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的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于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值為:8,202.84萬元人民幣。
2、采用收益法評估的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于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值為:39,948.73萬元人民幣。
經綜合分析,本次評估以收益法的評估結果作為本評估報告之評估結論,即: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于評估基準日2021年2月28日的市場價值為:39,948.73萬元(大寫:人民幣叁億玖仟玖佰肆拾捌萬柒仟叁佰元整)。
(6)評估結論的有效期:通常情況下,評估結論的使用有效期自評估基準日2021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7日止。
評估報告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華鼎擬收購股權所涉及的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資產評估報告》(鵬信資評字【2021】第S123號)。
五、交易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1、合同主體
轉讓方:廣州市銳豐音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讓方: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目標公司: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2、轉讓標的
本協(xié)議的標的為轉讓方所持有的目標公司70%股權及目標股權所對應的權益。轉讓方與受讓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轉讓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目標股權及目標股權所對應的權益轉讓給受讓方。
目標股權對應的權益,以轉讓方與受讓方確認的擁有評估資質的深圳市鵬信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評估,出具了以2021年2月28日為評估基準日的鵬信資評報字[2021]第S123號《青海華鼎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擬收購股權所涉及的廣州市銳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資產評估報告》(含評估明細表)下稱《評估報告》,以及截止2021年2月28日的《目標公司資產評估明細表》及《目標公司下屬各子公司資產評估明細表》為準,包括但不限于目標公司所有的全部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投資權益及其它合法權益和負債,但本協(xié)議明文約定不在本次并購之列的負債除外。
3、轉讓總價款:根據(jù)《評估報告》,目標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在評估基準日2021年2月28日的評估值為人民幣39,948.73萬元(大寫:叁億玖仟玖佰肆拾捌萬柒仟叁佰元整)。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受讓方同意以人民幣27,964.111萬元(大寫:貳億柒仟玖佰陸拾肆萬壹仟壹佰壹拾元整)的價格受讓轉讓方持有的目標公司70%股權,轉讓方同意按前述價格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70%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4、轉讓總價款的支付
1)轉讓價款的支付
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定金人民幣3,000萬元(大寫:叁仟萬元整)。
受讓方于2021年8月16日前向轉讓方支付第一期股權轉讓款,金額為股權轉讓總價款的70%【受讓方支付的定金轉為股權轉讓款,即受讓方還需支付人民幣 16,574.878萬元(大寫:壹億陸仟伍佰柒拾肆萬捌仟柒佰捌拾元整)】。
受讓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轉讓方支付第二期股權轉讓款,金額為股權轉讓總價款的20%【即人民幣5,592.822萬元(大寫:伍仟伍佰玖拾貳萬捌仟貳佰貳拾元整)】。
受讓方于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股權轉讓款,金額為股權轉讓總價款的10%【即人民幣2,796.411萬元(大寫:貳仟柒佰玖拾陸萬肆仟壹佰壹拾元整)】。若:因評估基準日前存在《評估報告》所附的《評估明細表》外或有事項給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應予以全部賠償,受讓方有權在尚未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中直接扣除對應的款項,不足部分轉讓方須繼續(xù)賠償。
各方一致同意,自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目標公司轉股前的所有公司印章印鑒,財務印章印鑒、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及其他全部印章印鑒由受讓方和轉股前的目標公司(代表轉讓方)共管。
各方一致同意,協(xié)議各方應于轉讓方收到股權轉讓總價款的51%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照相關程序辦理完畢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xù),以完成股權交割。
2)轉讓總價款的扣除
各方同意,在發(fā)生下述事項時,若根據(jù)本協(xié)議約定受讓方尚有未支付完畢之合同款項的,則受讓方有權將該等事項導致的所有損失自剩余應付合同款項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應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協(xié)議及與本交易相關的其他約定由轉讓方全額賠償給受讓方:
除已披露的債務之外,發(fā)現(xiàn)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協(xié)議約定的評估基準日前存在帳外債務,或自評估基準日至目標股權交割日及舊印章印鑒移交給受讓方完畢日之間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出現(xiàn)新的非經營性負債(轉讓方經營目標公司過程中形成的經營性債務除外)及或有負債而未及時披露的;
在目標股權交割日及舊印章印鑒移交給受讓方交接日前,未經受讓方書面同意,對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財產進行處置或致使其發(fā)生重大毀損、滅失的;
在目標公司為轉讓方及/或其下屬公司(若有)擔保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目標公司為轉讓方及/或其下屬公司(若有)提供的擔保責任未能解除,目標公司因該等擔保責任遭受損失的;
截至2021年6月21日轉讓方及其下屬公司欠目標公司人民幣104,348,911.08元債務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歸還的部分;
如上述各款所約定之扣款情形在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完全部轉讓總價款后被發(fā)現(xiàn)的,則轉讓方應向受讓方全額賠償損失。
5、特殊約定
1)過渡期安排:自評估基準日起至目標公司股權轉讓過戶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完成,且本協(xié)議約定的印章印鑒移交完畢日止的期間為過渡期。過渡期內目標公司產生的虧損由轉讓方承擔、產生的利潤由受讓方享有。
2)目標股權交割日及舊印章印鑒移交給受讓方之前目標公司已經產生的以及因加蓋目標公司舊印章印鑒的文件產生的非經營性債務及或有債務(不含過渡期內目標公司產生的經營性債務;不含評估基準日前《評估報告》及評估明細表中已披露的債務)由轉讓方承擔,與受讓方無關。
3)過渡期以后目標公司新產生的債權、債務與轉讓方無關,由受讓方自行處理。
4)擔保責任的解除:轉讓方保證:在目標公司為轉讓方及/或其下屬公司(若有)擔保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解除目標公司為轉讓方及/或其下屬公司(若有)提供的全部擔保責任。截止目前,擔保余額為1551萬元。
5)截至2021年6月21日,轉讓方及其下屬公司欠目標公司債務總金額人民幣104,348,911.08元,轉讓方承諾于2021年12月31日前償還上述債務總金額的90%給目標公司,剩余債務于2022年3月31日前全部還清。自股權交割日次日起,針對轉讓方及其下屬公司尚未償還目標公司的債務金額,轉讓方及其下屬公司須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商業(yè)貸款基準利率向目標公司計付利息。
(下轉B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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